吉水四重保障救助患大病贫困户

26.05.2016  10:03

  近日,一说起县里的贫困户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吉水县水田乡富口村贫困户王新军(化名)满怀感激。原来,此前,王新军患原发性脑损伤,治病花了不少钱。经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和民政大病救助三重救助后,个人负担的28395元他还是难以付出。针对实际情况,该县的贫困户大病救助专项基金让他再次报销得到了19876.5元的第四重救助,缓解了他的压力。

  近年来,吉水县积极探索保障扶贫新方式,真金白银帮扶重点救助对象。在为贫困户购买新农合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并实施民政大病救助后,该县又制定《吉水县大病救助扶贫实施方案》,由县财政预算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对因患有重大疾病,获得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和民政大病救助三重保障后仍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可再按个人负担费用的70%报销获得最高2万元的专项救助金,切实缓解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压力。

  据悉,大病救助病种有恶性肿瘤、重症肝病、白血病等19类。截至目前,该县已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共下拨救助金1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