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白沙:狠抓农村“三资”管理不放松

26.10.2015  19:12

  近日,吉水县白沙镇政府为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组账村代理镇监督工作,出台了《白沙镇村级财务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举办了村级财务专题培训班,深化“三资”代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打造廉洁新白沙。

  办法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资金资产管理,票据使用管理,组账村管镇监督,两委干部补贴补助发放,村级公务接待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与财务审计公开。明确了对于违反村集体资金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办法指出,农村集体“三资”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坚持组级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配权和审批权五权不变。实行组账村管镇监督后,凡是重大财务事项,要经过村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村组村民对集体财务有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村委积极做好村级财产清查,摸清家底,坚决杜绝村级资产流失现象,维护集体利益,彻底克服私人占有,无偿占有现象。

  办法规定,各村统一设置报账制,并由镇经管站财务人员记账、管账。同时健全白沙镇村集体的“三资”登记,各村资金全部建立台账,与各类资产资源一起录入井冈阳光农廉网的平台管理公开,可实时查询,实时监督。确保白沙镇的村级财务建立权责明确的科学管理制度,有力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有利于促进白沙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