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批14名儿童信息录入寻亲平台

22.09.2015  08:03

  近日,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9月21日,记者登录该平台发现,包括江西在内的多个省份将286名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录入该平台。截至21日17时,网站访问量已达350多万次。据悉,民政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让更多被救儿童寻找到亲生父母。

  上寻亲平台找获救儿童

  “代三军,男,8岁,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接收时着灰色皮夹克,灯芯绒裤子,黑色雨靴。接收日期:2014年3月7日。”记者发现,该平台上有孩子的肖像照、姓名、被拐卖地、所在福利机构、联系方式、解救时年龄等信息。

  截至21日17时,我省已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录入14名打拐解救儿童的相关信息。位于南昌市顺外路的梦源福利院是接收这批孩子的代养中心之一,该院负责人介绍,救助管理站给予每个孩子1200元/月的生活费,孩子们在这里可享受到细致入微的照顾,寻亲家长凭相关户籍证件就可领孩子回家。

  “该平台力求解决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问题,帮助打拐解救儿童寻找亲生父母。此外,民政部还形成打拐解救儿童查找亲生父母相关机制,规定儿童失踪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高宏透露,我省先行上传14个孩子是目前暂住南昌市救助管理站代养点的遗弃儿。民政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整理被拐儿童和遗弃儿数据,争取惠及更广泛的群体,让更多与父母失去联系的孩子回到父母身边。

  最快12个月可被收养

  此次,民政部公安部还联合制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此证明后,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收养登记机关应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