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药品回扣 江西铅山8名卫生院长被判受贿罪

08.07.2015  11:58

  “英将乡卫生院院长陈建平受贿22800元被撤职;汪二镇卫生院院长黄金良收受药品回扣款7万元被双开……”7月7日,微信公众号“正风铅山”发布消息,去年以来,铅山县严肃查处了9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其中,有8名卫生院院长被判受贿罪,分别处以不等年限缓刑。

  这9起典型案件分别为:

   1.英将乡卫生院院长陈建平受贿被撤职

  陈建平在任英将乡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22800元人民币,其中用于单位开支7630元,个人占有15170元。陈建平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汪二镇卫生院院长黄金良受贿被双开

  黄金良在任汪二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予的药品回扣款共计7万元人民币。黄金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石塘镇卫生院院长余柏春受贿被双开

  余柏春在任石塘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46000元人民币。余柏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鹅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哲华受贿被双开

  王哲华在任鹅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于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先后收受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给付的药品回扣款共计36000元人民币。王哲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