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新任81名县级干部参加集体廉政谈话
29.07.2015 18:53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7月28日,新余市纪委对全市新任81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庆作廉政谈话。会上组织大家学习了《新余市贯彻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新任县级干部模范遵守、执行省委、市委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王庆要求,一要始终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坚持敢于担当的从政准则。二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学习要自觉,行动要自觉,对破坏纪律的行为要“零容忍”。三要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首先要明白党委领导班子的9项责任,其次要明白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4项责任,再次要明白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3项责任;要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加强监督问责,严肃查办案件,维护党员权益,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求与会同志时刻保持一颗感恩之心、一颗谦虚之心和一颗平常之心,在名利上要有满足感,在能力上要有危机感,在法纪上要有敬畏感。要更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更加努力投入到新的工作中,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从自己做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廉政谈话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 钟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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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15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