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执行法官为7名女工讨回5万元血汗钱

27.01.2016  18:15

  新年的脚步日益临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却并未因为渐重的年味儿而对执行工作有丝毫懈怠,反而更加不辞辛苦地为众多当事人能够过上安心年而奔波忙碌着......

  近日,为7名女工讨回了5万元血汗钱,7名女工拿着刚到手的薪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不住地对执行法官说,多谢有您这样的法官,多谢西湖法院执行局为我们执行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原来这7位当事人均是南昌市某服装贸易公司的员工,2012年10月至12月间先后进入该公司工作,但公司并未依法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进入该公司后,7名女工按照公司的排班以及工作制度作息,并有考勤记录。但2014年7月该公司以7名女工不执行公司的早晚班排班安排,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告知她们解除劳动关系,7名女工随即向本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本案经过仲裁委仲裁、起诉至法院、上诉至中院后,终审判决该贸易公司赔偿7名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9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该贸易公司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7名女工无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承办法官江恒亮了解案情后立即对该贸易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以及工商登记信息和营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在执行案件立案前将公司办公场所搬空,银行账户的存款取出,并将原有的在本市几个大型商场的销售代理撤出,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家与之无法律关系的公司。同时,面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承办法官打来的电话发出的短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也一概置之不理,只是屡次委托一位并没有代理权限的公司“前员工”向法院做一些简单的回答,对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均称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几位女工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几次找到承办法官哭诉遭遇。承办法官一面尽力安抚几位当事人的情绪,一面加大对该公司的调查力度,终于几经周折之后查到了该公司新的“办公地点”。

  原来这个办公地点正是代替该公司进驻大型商场的新公司所在地,这家新公司是刘某的朋友杨某开设的,其目的就是用于助刘某“金蝉脱壳”,“巧妙”地规避执行。经过数次对这家新的服装贸易公司的询问调查,虽然该公司负责人杨某坚称该办公地点是新公司与刘某和原贸易公司无关,但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新公司的仓库内的存货与原贸易公司所销售的货物极其相似,甚至在货单上还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由此断定,刘某一定还在这里工作。经过几次的蹲守,承办法官终于在法警与7名当事人的协助下将刘某找到,并带回法院进行调查询问。数小时的询问调查与调解之后,7名女工与刘某终于达成一致,由刘某立即偿还五万元执行款,7名女工同意结案。

  在执行款发放到手中时,7位女工纷纷表示没有承办法官的认真负责的态度与不惧艰苦的精神,刘某还将逍遥法外,她们的合法权益也不知何时才能得到保障,正是因为法律的威严和法官恰到好处的执行方式,刘某才能真心悔改并立即履行,她们也才能安心、舒心、暖心地过好新年。

  (吴云 江恒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