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抚州市10416名学前幼儿获资助

09.01.2017  18:06

  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共下达抚州市675万元用于资助学前教育幼儿,1—12月,已发放受助金额674.76万元,共资助10416名幼儿,其中市本级70名,受助金额为4.2万元;县(区)级10346名,受助金额为670.56万元。与2015年相比,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全市学前教育资金增加220.3万元,增长48.45%;已发放受助资金增加220.73万元,增长48.62%;全市资助人数增加2517人,增长31.86%。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金额为人均不低于600元/学年,按学年发放。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