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793名学前贫困幼儿得到资助

10.01.2015  01:34

  “真的非常感谢政府、感谢党,对像我这样贫困的家庭给予的帮助,这笔费用对于我们家庭来说可真是太重要了,解决了燃眉之急呀!”上饶县第二保育院学生妞妞的父亲,在得知女儿学前教育幼儿助学金已到个人“一卡通”账户时,热泪盈眶地说。

  该局资助中心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以来,全县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将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列入资助范围,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学生均可向所就读幼儿园申请,经学校评审小组核实确定公示后,报县教育部门及县财政进行审核。同时,各学校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对学生申报的各项材料完善保存五年以上。根据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不同,设立城市类和农村类两个标准,其中城市类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学期600元/人,农村类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学期400元/人。

  据统计,该县2014年秋季学期793名学前贫困幼儿符合资助条件,累计发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32.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