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名干部违纪违规被通报

11.02.2014  12:50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徐娆报道:又一批把作风建设问题当“小事”的领导干部摊上了“大事”。10日,记者从省纪检监察部门获悉,信丰县、万安县分别查处了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4起典型案例和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发出通报。

  信丰县铁石口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某、原村主任赖某贪污和职务侵占案。谢某和赖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信丰县农业局干部刘某、县果茶局干部王某合伙贪污农机项目资金案。刘某和王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均被判决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1.5万元。

  信丰县安西镇某村村干部曾某贪污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案。曾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丰县小河镇政府干部刘某收受建房户“红包”及乱收费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安县枧头镇政府4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钱为赌注进行不健康娱乐活动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县委同意,对4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万安县芙蓉镇五丰村委会违规购买购物卡用于发放村组干部福利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五丰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回与购物卡等值的资金上缴县财政。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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