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纪委建议组织重新任用15名曾受处分干部

12.08.20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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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安县今年计划对两年多来受处分的164名干部进行回访,目前,已回访了81名。对3名受处分后仍有不良表现的干部,给予警醒式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对15名认错改错、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较好的受处分干部,向组织部门提出“予以使用”的建议。回访如何进行?重新任用的标准又是怎样?记者进行了调查。

  近日,湖北红安县纪委回访后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对15名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已满的干部,建议“予以使用”。此举引来一些质疑和担忧:这是不是“带病提拔”?红安县纪委负责同志说,这15名干部此前均因“工作类失误”而受处分,并未涉及贪污腐败、道德败坏等问题。记者在《建议使用人员名单》上看到,15人中有7名县乡干部、8名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多为“失职渎职”。

   回访依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