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套取使用村集体资金 赣州上犹县4名村干部被处分

19.12.2015  10:36
原标题:违规套取使用村集体资金 赣州上犹县4名村干部被处分

  “套取村集体资金,上犹油石乡大小元村村支书曾坤良、村支委委员邓龙标被处分;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陡水镇茶坑村支部书记刘有军被处分;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东山镇南塘村定工干部罗谟华被处分。”12月18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赣州上犹通报3起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和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这3起问题分别为:

   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油石乡大小元村村支书曾坤良、村支委委员邓龙标被处分

  经查,曾坤良在担任大小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下拨小元至中元公路建设工程款的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5540元用于个人开支,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邓龙标在任大小元村定工干部、报账员期间,未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正确履行报账员职责,致使村支书曾坤良套取村集体资金5540元,其行为构成失职错误。

  油石乡党委给予曾坤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邓龙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骗取土坯房改造资金陡水镇茶坑村支部书记刘有军被处分

  经查,刘有军在2012年享受土坯房改造维修补偿资金3000元,2014年拆旧建新后,以妻子曾某名义申报享受土坯房改造新建补助资金15000元,且刘有军和曾某两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严重违法了土坯房改造政策。

  陡水镇党委决定给予刘有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东山镇南塘村定工干部罗谟华被处分

  经查,2013年7月份和2014年2月份,罗谟华在任东山镇南塘村定工干部、综治专干期间,在从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儿子罗亮和父亲罗第铨的名义骗取并非法占有国家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万元。

  东山镇党委决定给予罗谟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