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以上干部“逢提必查” 江西省已抽查核实350名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11.02.2015  11:45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报道:“今年起,江西将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并形成工作常态。”10日,江西省委组织部发布消息,目前已抽查核实350名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已抽查核实县处级干部1258名

  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14个方面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014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抽查核实的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

  为保证抽查核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2014年,江西省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并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直接抽查核实省管干部3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县处级干部1258名。

  今后拟提副处以上干部全部核查

  为主动适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常态,江西省委组织部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今年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人选、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将进行核实。

  通过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