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11名科级领导干部被追责

15.06.2015  14:00
原标题:广丰11名科级领导干部被追责

  滥发津贴、奢侈浪费、大办婚宴、带彩娱乐……单位出现党风廉政相关违纪违法现象,除直接责任人被处分之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负责人也要被问责。自去年10月广丰区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来,共有11名科级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处分。

  广丰区农业局下属3个单位2013至2014年违规发放过节费,该三个下属单位时任主要负责人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其中分管财务副局长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党委书记、局长被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前,另8名科级领导干部在接受诫勉谈话后的表态。

  今年以来,该区通过对23个乡(镇、街道)、89家区直单位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两费”专项巡查,追缴200多万元,对8家单位2013年度“两费”开支过大的问题,除对时任的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外,还责令时任主要领导向该区廉政办作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区。

  在严肃追责的同时,该区通过述责述廉、专题约谈等多项举措,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轮流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在今年纪委全会上,组织10个乡(镇、街道)、5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全体纪委委员的现场评议;采取“一对一”的形式,由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对23个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题约谈,目前已约谈领导干部113人,反馈问题69个。

  此外,该区还通过开通问责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网络投诉渠道和信件投诉地址、在社会各界聘任2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等方式,整合社会监督力量,并通过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增强问责实效。(周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