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名词:国家公园体制,重在保护共享

15.03.2017  10:32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出台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其中,“国家公园体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是首次提出,引发关注。历史上,“国家公园”的概念源自美国,之后被全世界许多国家所使用,尽管各自的确切含义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指自然保护区的一种形式,介于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景区两者之间。

      尽管报告中并未对“国家公园体制”进行过多阐述,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春燕对此有自己的理解:“结合报告上下文可以看出,出台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是从体制机制上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完善和补充。”

      为何选择在当下提出出台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李春燕认为,应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共享发展理念加以看待:“这说明如今越来越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生态文明建设付诸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建设国家公园也是在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公园就是要与群众共享共护,而国家级的保护自然是前提。”

      其实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国务院在青海、四川等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和横跨吉林与黑龙江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就是其中两个。据此,李春燕分析,未来出台的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有可能在破除属地化管理和国有行政管理模式上有所突破;同时,区别于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景区,国家主导、园区超规模很可能成为今后国家公园建设的两大“标配”。

      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拥有生态优势的江西又该有何作为?“尽管没被纳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江西还是要尽早行动起来,对内对外做好相关调研和准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为今后建设高质量的国家公园打好基础。”李春燕建议。

(江西日报特派记者  卞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