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对厅属单位39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约谈

20.08.2016  02:05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日前,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结合进驻后摸排情况以及厅直机关纪委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会同厅直机关纪委、厅组织人事处对厅属9个单位3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约谈,其中诫勉谈话11人、约谈28人,为近年来该厅约谈规模最大的一次。

  驻省农业厅纪检组从谈话机制、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三方面精心准备,做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创新谈话机制,注重整合力量。驻厅纪检组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力量,协同作战,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根据监管对象不同范围,纪检组重点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和诫勉谈话;厅机关纪委重点对科级干部开展约谈和诫勉谈话;根据问题性质不同,邀请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参加诫勉谈话。二是选准谈话对象,突出关键“少数”。谈话人做到“三必谈”:出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谈话、负有主体责任的“班长”必须谈话、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人员必须谈话。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谈话实效。谈话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牢记责任,挺纪在前”的主题,通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谈话对象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情况以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既让人红脸出汗、又心悦诚服。

  此外,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坚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重点把握问责的各类情形、问责方式以及终身问责要求,切实提高问责能力和水平。(驻省农业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