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1362名贫困幼儿受惠于学前教育资助

12.01.2016  20:47

  “今天,我到银行领取了小孩的学前教育资助金1200元,很高兴,真心感谢政府的好政策,”县二保幼儿家长章女士告诉笔者,因家庭经济困难,今年,他为小孩申请了困难幼儿学前资助,经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并得到今年的资助。

  据了解,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上饶县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符合普惠性幼儿园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年满3—6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残疾幼儿、低保、低收入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幼儿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城市每生每学年补助1200元,农村每生每学年补助8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在2015-2016学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共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122.88万元,全县1362名困难幼儿得到资助,确保了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截止日前,全县所有“学前教育”受资助幼儿家庭已全部领取到本年度的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