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荔城区18名部门负责人因下属犯错被追责

14.09.2015  18:57

  莆田荔城区18名部门负责人因下属犯错被追责

   下属犯错 追责领导

  莆田荔城区18名部门负责人被追责

  东南网9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荣富 通讯员 林镇杰) 近日,莆田荔城区执法局主任科员林海因对“两违”管控不力被党内警告处分,该局负有执法管理主体责任的局长林光华也被问责。属下犯了错,领导被追责,这是该区实施“一案双查”的又一案例,在全区引起较大反响。

  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是当前领导干部履责中出现的问题。为此,今年初,荔城区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确定15项主体责任、8项监督责任,理清了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边界,让这些负责人既明确“应做什么”,还要明白“不做会担什么责”。

  据悉,该区今年筛选了128个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旦出现失职失管问题,问责对象中既有直接责任人,也有责任单位负责人,而且实名通报曝光。1月至8月,该区已对7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18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