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同事酒后一夜情产婴 打官司索抚养费

04.03.2014  18:26

  李女士与王先生酒后发生性关系,产下一名男婴,但男方却拒付抚养费。李女士无奈之下,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近日诉至法院,要求男方按月支付2600元抚养费,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据李女士诉称,她与王先生原是单位同事,王先生已婚。2012年6月,两人饮酒后,发生了性关系。后李女士产下一名男婴。但王先生却否认李女士所生男婴与自己有血缘关系。

  李女士说,她只好要求王先生一起带着孩子去作亲子鉴定。结论证实,李女士所生男婴与王先生存在亲子关系。至此,王先生不得不承认李女士所说事实,并同意一同抚养该子。

  但半年后,王先生便更换单位和住址,不再出现,也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无奈,李女士只得以孩子为原告,起诉要求王先生承担起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一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