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嫖娼后冒充家属捉奸敲诈 被告人涉嫌多次作案

25.08.2015  23:17

  四名被告人涉嫌介绍处女给被害人田某某嫖宿,然后冒充家属捉奸,逼迫田某某交出巨额“赔偿金”。其中部分被告人还涉嫌在广东省内多次作案。昨日,此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介绍嫖娼后“捉奸”敲诈

  2014年5月,当时21岁女子凌某丹,伙同李某良、何某波,预谋以先介绍处女给被害人田某某嫖宿,然后冒充家属捉奸,逼迫田某某交出巨额“赔偿金”。

  同月25日,凌某丹将女子陈某玲(另案处理)带到罗湖区解放路名仕阁B栋某室田某某的住处,在田与陈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凌某丹在旁用手机拍了多张照片,发送给李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