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要吃罚单
文/首席记者焦芳
怀有身孕的妻子躺卧后座,因缺少安全带保护,在撞击中导致流产;车祸来临,驾驶员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但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在撞击中脾脏破裂,多处骨折……不难发现,这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身上都有个共同点: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
据统计,正确使用安全带,在发生意外时可提升60%的生还率,但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许多司乘人员并没有“后排也要系安全带”的意识,后排“保命带”形同虚设。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我省高速交警部门于10月25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12月1日开始,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开罚”。
数据
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 事故伤亡概率超60%
随着大家驾驶和安全意识的提高,车辆驾驶员和副驾驶乘客大都养成了自觉把安全带系好的习惯,然而坐在汽车后排时,却往往会放松警惕,不系安全带的人不在少数。事实上,相关测试表明,发生车祸时即便坐在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也很危险。
今年6月15日,福建泉州的袁先生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我省境内大广高速公路武吉段时,因午后疲劳驾驶,不慎撞上高速公路中央护栏。事故中,袁先生和副驾驶乘客因安全带的保护,只受了轻伤。然而,袁某怀有身孕的妻子因躺卧后座,没系安全带,在撞击中流产。
6月20日4时05分,驾驶员黄某驾驶一闽E牌照小型轿车途经我省境内的泉南高速时,因疲劳驾驶撞上高速公路中央护栏,造成驾驶人受伤及乘车人栗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办案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后排乘车人栗某未系安全带。
9月24日7时40分许,李某驾驶粤S牌照小车追尾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驾驶人李某按规定系了安全带,在事故中未受伤,但坐在后排的乘车人曹某未系安全带,遭遇撞击后,脾脏破裂,多处骨折。
根据我省高速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自2017年1月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发生涉及小型客车责任死亡事故中,因小车后排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甩出车外伤亡的,占事故总数60.6%。也就是说,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时,事故伤亡概率均超过60%。
此外,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和测试表明,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猛烈撞击前排坐椅时,会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而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提升60%的生还率。
调查
后排安全带几乎沦为摆设
在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于10月31日开展的“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中,执勤民警发现,查处的几十辆车中未系安全带(含副驾驶、后排等)占到了99.7%。
其中,小型汽车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占小型汽车查处总数的99.8%。集中反映出乘客,特别是小型汽车乘客,系安全带意识非常淡薄。执勤民警发现,后排安全带几乎沦为摆设,“在查处的所有小型汽车当中,仅一辆车的后排乘客自觉系好了安全带”。
您坐在后排时有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11月2日至3日,记者随机对身边的20余名网友进行调查,绝大多数人表示坐前排会主动系安全带。“不系的话,系统会一直发出提示声音。此外,未系安全带被摄像头拍到要处罚,司机也都会提醒副驾驶乘客系好安全带。”南昌市民周女士说。
在记者的调查中,只有一个人表示坐后排也要系好安全带。出租车司机涂师傅告诉记者,他开过这么多年出租,还没见过坐后排还系安全带的乘客。市民张女士表示,虽然知道行车时要系安全带,但后排本来就比较挤,如果再系安全带的话,会坐得很不舒服,所以大部分时间,在城区行驶时,她坐轿车后座时也基本不系安全带,“但如果带了小孩,或者上高速公路,还是会系”。
此外,高速交警在执法中发现,部分汽车坐椅在改装成皮椅时,会把安全扣卸掉,或是安全扣被坐垫挡住,乘客想系安全带都没法系。
释疑
交警现场执法可直接处罚乘车人
高速交警在查处过程中发现,很多乘客对后排也需要系安全带的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甚至很多私家车主都忽略了后座未系安全带不仅是安全隐患,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有一起交通事故,让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万田力印象深刻。两年前的一个大年初三,驾驶员一家系湖北人,带着孩子走亲戚,当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九瑞互通时,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主、副驾驶因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发生事故时被卡在座位上,仅受轻伤。但坐在后排的两名儿童却在撞击过程中被甩出了车外,其中一名重伤,另一名10岁女童抢救无效死亡。“我为什么不给她系安全带?”事故发生后,孩子的父亲无数次捶打着自己的脑袋,悲痛欲绝。
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万田力发现,当事人不仅对后座未系安全带的危险认知不多,甚至对后排不系安全带属交通违法的认知也不够。他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化解道路风险隐患,我省高速交警部门于10月25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全省高速交警将利用高速公路路面卡口、视频监控等设备,结合现场、非现场等各种手段,对驾驶人及前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2月1日起,将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开罚”。
对于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依道交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乘车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依道交法及我省相关规定,处以30元罚款。
不过,对于是罚驾驶人还是罚乘车人,网友还有疑惑。对此,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副支队长余治方解释,如果是民警现场执法,乘客未系安全带可以当场处罚乘客本人。但在非现场执法时,又无法确定乘客身份的,交警部门可以将车辆管理人作为处罚主体。
专家
将整治行动变成集中宣传行动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不系安全带行为系违法行为,但该法对“不系安全带”尤其是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到底如何处罚,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加上对后排取证难等问题,因此在以往的执法中,交警部门通常是以警告和提醒为主。
也有部分城市对此行为会作出严厉处罚。比如,东莞、珠海等地交警部门对该违法行为是罚款200元;深圳交警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车辆的后排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要求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而经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后,乘车人不听劝阻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
也有网友表示,对于乘车人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仅处以30元罚款会否太弱?对此,华东交通大学高铁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志建认为,一直以来,多数人都认为后排没必要系安全带,意识淡薄,执法部门也强调得少,而这次我省高速交警部门对于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开罚”,无疑将成为大家提高乘车安全意识的突破口。“严厉整治背后的普法意义更为深远。”他建议,交警部门将此项违法整治行动尽可能地变成集中宣传行动,让大家真正地将车辆行驶中“所有人都要使用安全带”这种意识树立起来,变成自觉行动。
“安全带即是保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我省高速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既是事故预防工作的有力抓手,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李辰璠、彭毓杰、李绍文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