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污”近一年 黑塑料作坊被查处(图)

05.08.2015  15:08

周海洋手拿限期改正通知书。

7月下旬,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永积村村民向本报投诉称,位于永积村304省道旁,有一家塑料加工厂非法加工医疗垃圾,污水直排给当地环境带来极大的污染。投诉者在网上晒出了该厂存在医疗垃圾的照片。7月30日,记者前往现场调查。

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

据永积村支书罗立良介绍,瑞昌市海洋塑料厂租用了一个废弃的老工厂进行生产,占地近5亩,雇有9名工人,是一个典型的小作坊。老板在搬进来时曾承诺,工厂属于半成品式的加工,不高温、不燃烧,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该工厂于2014年7月引进,9月投产,主要是将废旧塑料制品用机器打碎成片状,通过漂洗后装袋卖给其他塑料厂。

7月30日15时许,记者来到位于304省道旁的工厂。厂门两侧堆积大量塑料编织袋,院里堆满各种塑料制品。在锻碎片机器附近还有一股刺鼻的农药味,几个沉淀池的水发绿、发黑。

工厂外,一根红色管子沿着水沟通往300米外的一条河流。

罗立良表示,塑料加工厂一个月开工7天,每天排出污水大约10吨,一个月共有70吨污水直排河流。投诉者认为,漂洗各种塑料废品的水未做任何处理就排放,给当地水质和居民健康带来危害,而且,如果之前收购的塑料制品盛装过危险有毒的物质,后果难料。

曾发现医疗垃圾身影

针对投诉者反映该厂存在非法加工医疗垃圾的情况,记者在厂区反复查找,并没有发现医疗垃圾的身影。不过投诉者拍摄的现场照片清晰显示,收来的废旧塑料品中,夹杂着用过的注射液塑料瓶,上面写有“武宁县鲁溪中心卫生院”字样。该厂附近居民也表示,他在加工厂做临时工时,曾经看到过塑料医疗垃圾。

对此,瑞昌市海洋塑料厂负责人周海洋坦承,在回收废旧塑料制品时,确实遇过医疗废弃物,但这不是他故意收购,而是有人将医疗垃圾夹杂在普通饮料瓶中售卖。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将进行处罚。

已三度责令停止生产

瑞昌市环保局南义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余景锋表示,2月17日,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后,执法人员赶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以及对该厂负责人周海洋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5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未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厂下达了《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期间该厂一直处于停止生产状态。7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接到投诉,该厂有偷偷生产行为。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该厂确有在整改未到位时偷偷生产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并致函供电公司,对该厂进行断电处理。

目前该加工厂已经停止生产。周海洋表示,近期内会将工厂搬迁,现在已将部分半成品搬走。(记者 杜金存 实 习 生 周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