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定杰:“文明接力”式法外处罚不妥
近日,武汉汉阳城管部门采取“文明接力”的方式对违规行人进行处罚,即如市容监督员发现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该行人就必须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提醒市民看灯通行,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6月2日长江日报)
用这种方法来管理“中国式过马路”并不是武汉敢为人先的首创,只不过其它地方闯红灯罚站的生硬叫法在这里被唤作了“文明接力”,用以彰显执法的进步,表明交通管理的良苦用心。不过任凭换了“药方”名头,用药的配方还是没变,让人依旧难以苟同其所宣称的:实行一周、违规行人下降五成的科学“疗效”,还有“药方”本身的正当合法。
首先,让违规行人留步,补补文明课,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交通协管员喊破了嗓子,说尽了道理,而有的行人根本不会理会,有的强加狡辩,恶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此类现象不是孤例,就连交警亲自上场也不是没有被骂被打的遭遇。同时,罚款还是站岗应该给违规行人一个选择,万一行人真有急事或者老抓不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之人,岂不是要站岗一天,耽误大事?此外,将执法、说服劝导的责任一味转接他人,却没有具体可行的细节程序,大家急着当甩手掌柜,多少让本来有点拥堵的路口场面有些混乱,只会引发更多的纠纷。从现实经验来看,“中国式过马路”就是执法不严惯出来的,只有真正触动到行人的神经,增大违法成本,行人的侥幸从众心理才能降火去热。
其次,“文明接力”的做法还是一种法外执法、涉嫌侵权的行为,将对国家的法律乃至其所维护的法治秩序本身构成伤害。因为处罚站岗值班,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行政处罚法》,均没有这样一项处罚内容,而且这一做法有“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
最后,如果其他部门和行业都效仿这种执法的方式,如环卫部门强迫随地吐谈和扔垃圾者扫大街,城管部门让被抓小商贩去“收拾”其他小商贩,圆林部门让无意损坏树木者种树栽花,那么临时工就会越来越多,最终积重难返,成了
败坏政府形象的笑话和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
诚然,要根除“中国式过马路”这种违法陋习,必须多管齐下,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也是未来发展所向,但规则意识的养成却是当下最紧迫和最重要的任务。管理部门治理闯红灯,不能被所谓的民间阻力绑架,须知“行人闯红灯”这种最庸常的、处处可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治不了,何以能建成什么法治社会?连严查闯红灯这种小事上都没有执法的韧性,这种“微利益”的阻力都突破不了,又何以能树立国人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