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 维护宪法权威

04.12.2015  14:50

江西广播网12日4日讯: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半个月前,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这一办法的制定,是我省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又一举措。江西台记者王莹、黄茹报道:

   (出录音)7个人并排,就站在主席台,我记得是左手握着宪法,右手举起宣誓。而且当时那个场景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站在台前有一种自豪感和使命感。(压混)
去年10月30号,南昌市西湖区在全省首次举行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仪式,7名新上任的国家工作人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贾小青作为其中的一员,对当时的场景记忆犹新。
(出录音)首先对我们也是一个警示,提高自己对宪法的尊重,关键的还在于,对于宪法也是一个承诺嘛,以后在我们的行政过程当中,我们也应该信守承诺。止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志成也曾在上任之初,抚按宪法,举拳宣誓。庄严的誓词让他至今不敢忘记。
(出录音)我将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公正司法、敢于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止
从明年1月1号起,宪法宣誓制度就将在全省正式施行,此前,南昌市西湖区和新余市都对宪法宣誓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李元生表示,向宪法宣誓,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出录音)这个本身是个形式,但是要通过这个形式来教育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把宪法的意识,通过这种形式固化到他的大脑里面,让他时时刻刻感到自己的权力是来自人民,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可依。止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1982年的今天,中国现行的宪法正式实施。去年11月1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每年12月4号为国家宪法日。今年7月1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无论是设立国家宪法日,还是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李元生表示,为了将宪法宣誓制度落到实处,人大和社会各界群众都将负起监督的责任。
(出录音)人大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手段,督促其他国家机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其实舆论也可以监督,老百姓也可以监督。监督的形式很多,这项制度的落实和其他工作的落实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