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再次向特殊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

16.09.2014  20:03

近日,定南县检察院为两名特殊刑事被害人办理司法救助,及时向家庭暴力被害人钟某、黄某分别送去3000元司法救助金。

2014年7月、8月,该院受理了2起“家暴”的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救助申请,一起故意伤害案是儿子将母亲打成重伤,另一起是丈夫将妻子砍成重伤。

一起故意伤害案为:78岁的钟某因与儿子发生冲突,被打成重伤二级。钟某因无钱医治,仅在医院住院一个周便出院,至今无法后续治疗。另一起故意伤害案为:58岁的黄某因口角冲突,被长期酗酒的丈夫砍成重伤二级,住院治疗后生活无法自理。钟某和黄某均因家庭暴力而受伤,加害人都为自己的直系亲属,俩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手段获得赔偿,只能尝试到县检察院申请救助。

该院考虑到两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法院起诉,加害人和被害人本就家庭贫困,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手段获得赔偿。该院接访后高度重视,派办案人员分别到钟某、黄某所在的村委会,详细了解两人的病情、家庭情况。该院考虑到两人的特殊情况,为帮助俩被害人走出困境,遂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在该院的积极争取下,司法救助程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申请、审批等各项工作,钟某和黄某也于近日拿到了司法救助款。

该院把有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截止目前,该院已先后办结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金4.1万元,受到救助对象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