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吨医疗垃圾运欲做雨衣靴子 幸被警方及时查获

26.10.2014  14:06

  去年夏天,江苏农民张某从福建购买了8吨医疗垃圾,几经转手后运抵我省宿州市泗县,随即被当地警方查获。 10月25日,记者了解到,3名犯罪分子均已被泗县法院判刑。

   房内堆8吨医疗垃圾

  去年7月19日上午10点多钟,泗县公安局山头镇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当地的潼城村黄墩庄飘来恶臭。很快,民警顺着气味,在村民曾某家的几间简易房里有了惊人的发现。

  原来,在屋子边的大货车上,堆满医用针头等医疗垃圾,堆积成山。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医疗垃圾装在破袋子里,有的针管里还有液体流淌,一些废水已流入附近的沟渠了。随即,警方与当地环保部门联手,立案调查此事。

  经调查,现场医疗废物包括输液管、注射器等。事发后,医疗废物被妥善处理,环保部门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对地表水进行取样化验,经分析,对周边水环境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用医疗垃圾做雨衣

  经警方调查,8吨医疗垃圾的来龙去脉被还原。

  原来,去年5月,史某联系张某,准备为做医疗垃圾“生意”的位某寻找货源。 6月份,张某开始在福建省福州市三环路路边红树林废品收购点收购医疗废物等。同年7月19日5时许,张某将8吨医疗废物运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湖稍货场,以每吨2400元价格卖给位某。同一天,位某又将该8吨医疗废物运到泗县,准备分拣时被泗县公安局查获。

  而据位某供述,原本,他准备将这些医疗垃圾拆解后,再转手卖给外地的买家,由工厂制成雨衣、靴子等。

   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涉案的犯罪分子先后由泗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医疗废物8吨,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去年12月份,泗县法院判处被告人位某和史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位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史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10月25日,第三名涉案人员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万。

   新闻链接

   严禁买卖医疗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对于其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为集中处置单位,应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等。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则规定,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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