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启动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14.10.2016  19:45

      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日前,省环保厅启动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为此成立以厅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西省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核实梳理放射源现状,对辖区内使用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放射源账目的盘存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排查可能持有放射源的无证单位并将其纳入监管。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自查、全面排查、跟踪督查和分析总结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