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启动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

28.05.2014  20:58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8日电(记者李美娟)江西日前正式明确在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等6个县(市)启动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7月1日起,试点县(市)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按照中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的要求,江西省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试点县(市)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党政主要领导由省委直接管理;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各部门直接接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试点县(市)人大常委会直接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试点县(市)政协直接接受省政协指导;试点县(市)纪委直接接受省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江西赋予试点县(市)行使与设区市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规划直接上报、计划指标直接单列、统计数据直接报送、证照直接发放、政策直接享有、财政体制执行省直管财政体制。

    《意见》强调,试点县(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是所在地设区市的一个组成部分,除试点方案调整的事项外,设区市仍要依法对试点县(市)其他事项实施管理。《意见》规定,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江西省委、省政府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