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

16.03.2017  22:34
      3月15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在南昌大江直购网举行“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启动仪式。省人大副主任史文清,省政府副省长谢茹,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敏,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治云,江西日报社社长王晖等领导共同启动了网上“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省工商局副局长谭文英就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工作暨百家电商企业信用承诺活动有关情况作了说明。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卫光主持。

  吴治云在启动仪式上说,江西开展“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既符合今年“3.15”“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主题,也是去年江西“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平台”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是江西网下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工作向网上的延伸,是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创优网络放心消费环境,引导电商企业诚信自律的一种探索和起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作息公示系统(江西)“一张网”的作用,加强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完善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具体的信用承诺并对外公示,依据承诺加强监管,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真正做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要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督促平台内的网络商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义务,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对已取得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公示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典型的引领作用,宣传好典型、运用好典型,把“网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与推动工作创新相结合,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社会效益。 
      此次“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主要在江西省已设立“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网络交易平台开展。创建的具体要求是:具备合法经营主体,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亮照亮标经营;依法依规进行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规范竞争行为,自觉抵制利用网络进行的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虚构销量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具备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制度,遵守年报制度;积极履行平台责任,对借助其平台开展交易的网店经营者进行身份审查和登记,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健全消费维权机制,依法履行首问负责与先行赔付制度以及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重视商业信用,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目前,省工商局已将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每年从三月开始至年底止,按照摸底动员、指导监督、考核审批、复核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以各地辖区工商、市场监管局为创建指导主体,各市工商、市场监管局为创建审核主体,省工商局为创建复核主体并负责发放“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标识。同时,将对平台实行动态管理,连续满两年获得市级“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公示的企业,可申报省级“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凡发生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公示并撤消其标识。 
        启动仪式上,江西电商企业代表公开作出网络交易信用承诺。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近百人出席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