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车辆乱停放 停车超120秒罚150元

29.04.2014  15:25

  今视网4月2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从2014年5月10起,南昌启用视频监控抓拍的方式,对城区重点路段车辆违法乱停放进行抓拍,抓拍时间为每日早上7时至晚上22时,停车时间超过120秒,将被罚款150元,但不扣分。


5月10起,南昌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车辆乱停放,停车超120秒罚150元。

  据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违法乱停不仅占用了有限的道路资源,还影响到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有的甚至还占用公交专用道停车,时常引发交通事故和堵车,特别是火车站区域、八一大道的省展览馆门口、科技大市场门口、百货大楼门口等点段,车辆乱停违法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为此,南昌交警结合全市开展的‘治脏治乱’工作,确定了首批严查车辆乱停的重点道路,自2014年5月10日起,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启动抓拍工作,将通过49个视频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车辆乱停将依法进行取证抓拍。”该负责人介绍说。


电子警察抓拍”警示牌。

  据了解,使用视频监控抓拍车辆乱停根据去年江西省人大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后增加的第86条第6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六)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之规定。

  首批纳入重点路段的道路和区域为八一大道、广场北路、广场南路、中山路、站前路、火车站广场、二七南路的二七西街路口至金辉家园路口段、八一广场。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首批选定的重点道路和区域的主要路口、乱停违法较多的路段共设置了“全路段禁停、电子警察抓拍”警示牌和“乱停车辆违法、请你立即驶离、电子警察抓拍”的告知牌共71块,并在沿线道路两侧还设置了40余块提示板,告知驾驶员不要乱停放车辆。

  机动车辆在以上重点道路和区域停车超过120秒的,交警部门就将通过视频监控进行抓拍,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此类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为:150元罚款,不扣分。同时,南昌交警还将通过“交通违法手机短信实时告知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实时进行告知。
 
  据悉,此次通过视频电子警察对乱停车辆进行抓拍,除了用交警的视频监控点位外,还将首次使用已接入交警指挥中心的部分天网视频用于抓拍。对现有固定的视频监控点位拍不到的点段,将由交警指挥中心通知路面民警持摄像机到现场进行摄像抓拍。通过视频监控或民警持摄像机抓拍的车辆乱停放违法,不再张贴交通违法停车告知单。

对现有固定的视频监控点位拍不到的点段,将由交警指挥中心通知路面民警持摄像机到现场进行摄像抓拍,工作流程和处罚标准与固定视频抓拍一致。

  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49处)

  八一大道百货大楼、八一大道财富广场、八一大道长运车辆进站口、八一大道叠山路口、八一大道叠山路口省物资集团、八一大道二附院、八一大道福州路、八一大道洪客隆、八一大道江西宾馆、八一大道教育大厦、八一大道丽华大厦、八一大道烈士纪念堂、八一大道民德路口、八一大道南京西路口、八一大道孺子路口、八一大道省工会前、八一大道艺术剧院门口、八一大道妇保、八一大道央央春天、八一大道阳明路口、八一大道一点味餐厅、八一大道医学院、八一大道艺术剧院、八一大道永叔路口、北京西路广场路口、长途汽车站门口、妇幼保健院、广场北路中段、广场北路社区、广场北路中山东路口、广场南路孺子东路口、火车站广场北、火车站广场西、老福山、站前路、南昌市第二医院、天虹商场东侧停车场、渊明南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东侧、站前路地下道出口、站前路天佑路口、中山路大东门店门口、中山路东圃路口、中山路李宁专卖店门口、中山路西湖商厦门口、中山路与系马桩街、中山路渊明路口、火车站广场二七北路口、火车站广场南、广场南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