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谎称女友遭强奸 勒索房东被判刑一年

02.09.2015  01:59

  人民网惠州9月1日电 惠州市龙门县一吸毒男子黄某以其女友遭房东张某强奸为由,敲诈勒索张某5000元。近日,龙门县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月间,黄某和其女友潘某租住被害人张某位于龙门县城某茶庄的出租房。期间,从2015年1月开始,黄某以潘某被张某强奸为由,多次通过手机发送信息恐吓、威胁张某及其家人。后来又多次打砸、损毁张某的茶庄,进行恐吓。张某迫于无奈,给了黄某5000元。可黄某收款后依然贼心不死,又继续向张某发送恐吓信息,张某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龙门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恐吓和暴力损毁财物等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既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黄某的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庭审时,黄某辩解其不具有敲诈勒索行为,但是未能提供证据材料。所以,龙门法院不予采纳。考虑黄某在庭审最后阶段自愿表示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所述,龙门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