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诱发恶性案件增多:盗抢娼骗成常态 枪毒合流

11.07.2015  13:12

   吸毒仅仅伤害自己?

  “吸毒伤害的只是自己”,这是对毒品危害认识存在的严重误区

  “吸毒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跟别人没太大关系。”“不管吸毒还是贩毒,就是普通的违法行为,没啥大惊小怪的。”……《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期在各地调研发现,有些部门和人员对毒品危害认识存在严重误区。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吸毒人员不断增加,因吸毒致幻引发的恶性极端事件在各地屡屡发生;为筹措毒资,吸毒人员往往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大量治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存在吸毒现象;贩毒团伙中,武装护毒、枪毒合流趋势明显,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

  吸毒诱发恶性案件增多

  接受采访的多地禁毒民警向记者反映,吸毒人员容易出现幻觉幻象,情绪躁动,一旦失控就会制造出恶性事件,这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他们要么制造突发公共事件,要么自残,要么向身边的亲人动手……

  “我以为快要死了,想杀几个人陪自己一起死。”在今年3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陈家伟后悔地说。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中山市采访了解到,陈家伟原来是中山市一家酒店的员工,2014年7月21日,他在一次吸毒后产生幻觉,手持一把菜刀砍死了一名不满一岁的小男孩,又把一名5岁的小男孩和10岁的小女孩砍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记者在云南省红河州采访时,一起村民杀死自己亲生父亲的案件虽然已过去一年多,但仍在当地引发热议。2014年4月25日凌晨,红河州开远市的村民陶永林在家中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开始打骂自己的父亲,用剪刀刺伤对方胸膛,后来又拿着锄头追赶,用锄头击打父亲头部,导致77岁的父亲当场死亡。

  事后公安民警在对陶永林的住宅进行搜查时,从其卧室、院子及车辆中搜出毒品800余克。法医鉴定陶永林属“使用致幻剂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以幻觉为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陶永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吸毒人员制造的突发事件在各地呈多发态势,仅2015年2月到4月,江西、宁夏等地已先后发生8起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暴力抗法事件,已致8人死亡,12人受伤。公安部禁毒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因吸毒已出现精神病症状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控制,依法收戒治疗。

  毒驾频发威胁巨大

  而近几年来,惊悚毒驾也屡见不鲜,且从来不缺血淋淋的案例。

  今年1月,谢某在武汉驾驶一辆越野车连撞3辆轿车后逃逸,后又撞上路边骑电动车的一对母子,致母亲重伤、才读高中的儿子当场身亡,后谢某尿检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呈阳性。

  今年3月,河北省衡水市一名司机看见查酒驾的交警时突然调头逃窜,最后高速撞向拦截的警车,造成4名执勤人员受伤、警车严重受损……后经检测,该男子当时也吸食了毒品。

  除了私家车,吸毒司机还扩大至特殊行业:一是货运司机。云南警官大学禁毒学院教授郎钰介绍,云南保山市一些大货车司机和操作工地机械车辆的司机已经把冰毒当做了提神工具。某货车驾驶员“吸冰”后用了27个小时把一车蔬菜拉到深圳,卸货后没有休息又把车开回昆明。

  二是客车司机。2012年4月22日,上海大客车驾驶员王振伟吸食冰毒后,在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操作失当导致一起致1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昆明市盘龙警方还于2013年抓获过吸毒的公交车司机,其凌晨吸毒后白天开车,途中竟以上厕所为名把载有30多名乘客的公交车停在路边去购买毒品。

  三是飞行员。今年4月底国家禁毒办通报了一起飞行员吸毒案件:某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吸毒过量昏迷。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毒驾”的人群正不断增长。一方面,是随着吸毒人群的增长而增长。据公安部的数据,仅仅在“百城禁毒会战”打响的半年间,交管部门就依法注销吸毒成瘾人员机动车驾驶证2.2万个,拒绝1.1万名吸毒成瘾人员申领驾证。

  另一方面,是随着吸毒地点的变化而增长。江苏省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贾洪刚介绍,近期办理的涉毒案件中较多吸毒人员从家中、酒店、宾馆、歌厅、游戏室等传统的吸毒地点转移到私家车内。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该院共审查起诉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45件52人,其中存在私家车内容留吸毒情节的有44人,占此类犯罪总人数的84.6%,有5起案件因车内吸毒后危险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的后果。

  江苏省公安厅缉毒总队副总队长徐祥高认为,目前,由于毒驾未入刑,如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就只能按照吸毒来处理,一般就是吊销驾照、拘留和强戒。记者了解到,即便强戒,等戒毒期满一定年限后,仍可再次申领驾照。在各地采访中,禁毒、交通部门等普遍认为,目前的打击方式不足以震慑毒驾行为。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应当加大对毒驾的惩处力度,推动毒驾入刑。

  盗抢娼骗成常态

  “涉毒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以骗养吸,已经成为常态。可以说毒品引发各种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但主要还是以侵财类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河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侦查支队长堵升臣总结说。

  河北省女子强制戒毒所曾对入所的吸毒人员做过一项调查,发现80%的人曾有过两抢一盗或卖淫行为。

  该戒毒所办公室主任张辉告诉记者,现在的新型毒品如冰毒多有提高性欲的作用,很多年轻的女孩子沦为所谓的“冰妹”,陪客人“溜冰”,然后发生性关系,收取高额的陪侍费用,“女性吸毒衍生的最大问题就是卖淫,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也带来一系列隐性社会治理难题,我们所戒毒学员中一半以上都患有艾滋病、性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有些人在得病后刻意报复社会,拉更多的人下水,形成恶性循环。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纪圣智告诉记者,每一个吸毒成瘾人员,每天至少要300元毒资,而要获得这300元的毒资,他们需要偷至少1500元的东西,才能卖出300元。由此可见,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在其传导过程中还会放大。“从现在的情况看,偷电瓶、偷自行车的,大都是吸毒人员干的。南京警方做的调研表明,吸毒人员偷电瓶车的案子达到55%~60%,扒窃占24%,入室盗窃是12%~13%。这几年数据都很稳定。

  据北京市公安局不完全统计,最近几年,吸毒诱发的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案件急剧增多。2004年至2014年10年来,北京警方破获吸毒人员进行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5600起,其中故意杀人案25起。

  枪毒合流特征日趋明显

  “有毒必有枪,毒品未到枪弹先行……现在的毒品犯罪过程中,武装对抗、枪毒合流特征日趋明显。过去在影视剧中才能见到的激烈枪战场面,如今在缉毒破案中时常遇到,这让公安破案工作代价增大,风险更多。”堵升臣说。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国毒品犯罪武装化、暴力化特征日益明显,2014年共破获武装贩毒案件516起,缴获枪支382支,657名民警负伤,9名民警牺牲。

  据堵升臣统计,河北省近年来破获的贩毒案件中,涉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2年比2011年增加了50%以上,2013年则比2011年增加了两倍。

  今年3月,记者在山东省济南市随警追踪一起贩毒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抓获后,在他们车辆后备箱中查获一把手枪及大量铅弹,还有两把砍刀,一个手榴弹和一个手雷。

  济南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陈忠军说,现在贩毒一公斤以上的贩毒分子一般都有枪。据南方边境传来的情报信息,中国贩毒人员如果从缅甸成公斤级地买进海洛因,对方会“附赠”手枪和手榴弹护身。百城禁毒会战期间,山东省公安机关先后缴获枪支320余支、子弹5400多发,手雷7枚。

  2014年9月16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民警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到一制毒窝点开展抓捕。行动中,毒贩之前刚刚吸食了毒品,拿着枪就猛烈向民警射击,一名民警当场被毒贩击中3枪,其中肚子中了2枪,手腕中了1枪,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一名群众也因中枪不治身亡。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说,广东当前“枪毒合流”的情况非常突出。2014年以来,广东侦破的多宗毒品案件都缴获了枪支弹药。

  “涉枪问题已覆盖毒品违法犯罪各个环节,涉毒人员在从事毒品违法犯罪过程中携带枪支,一是为了在进行毒品交易时利用枪支震慑对方,以枪壮胆;二是为了对抗公安机关缉捕。”河北省行唐县公安局局长池玉清说。

  一些禁毒民警建议,各地公安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禁毒专业队伍警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和防护能力,同时上级部门要对侦办涉枪毒品案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侦查和抓捕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抓捕涉枪毒贩可协调特警等部门参与,最大限度保护民警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