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喝多了要吸毒“醒酒” 南昌一男子代开房获刑

27.05.2015  12:10

朋友酒后需要吸毒“醒酒”,南昌男子章某帮其开房获刑。5月26日记者获刑,章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今年2月3日晚上,魏某和其几个朋友喝酒后打电话给被告人章某,要章某带其吸食麻古醒酒。

接到电话后,章某便发短信给夏某让其帮忙在酒店开房间,并拿了400元人民币给夏某。

随后,夏某开好了房间并把房卡给了章某。

次日凌晨,章某和魏某等人在房间内吸食了麻古及冰毒。同日,民警在该房间内将被告人章某及吸毒人员魏某等人抓获。

经鉴定,在房间内查获的可疑红色丸状物及可疑无色颗粒状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被告人章某及魏某等人的甲基苯丙胺尿检结果为阳性。

5月1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艳春、余文菁、记者王樊)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