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免费午餐”,新媒体迎新一轮成长

11.06.2015  10:38

  一直以来,新媒体低价或无偿使用传统媒体内容的行为一直为人们所诟病。近年来,传统媒体中很多报业集团及报社频频发表版权声明,以维护自身版权内容权益。而国家版权局适时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通知》在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同时,对切实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多政策上的支持。

  在很多人眼中,新媒体在内容上吃“免费餐”已成为习惯,那么现在这一情况是否有所改观?《通知》下发一个月后,记者对搜狐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重点新媒体平台进行了采访,了解他们对版权内容的日常监管与维护情况,以及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现状:内容采购已成主要成本

  采访中,搜狐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建立合理的网络版权使用机制,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是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版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必然选择。

  “我们对《通知》中规定的网络转载新规不但非常赞同,而且支持,因为其有利于规范网络环境,保护作品版权。”腾讯新闻版权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腾讯网在日常工作中对转载的内容早有规范流程,有授权的来源才会转载。他还表示,其实目前门户网站几乎所有发布的内容都是获得了版权方授权的,且多数授权是有偿的,版权内容的采购已经成为门户网站的主要成本。在内容版权的维护方面,门户网站优于传统媒体网站、优于中小网站,这与业内的常规印象是完全不同的。

  虎嗅网也发表观点认为,大的网络媒体可以通过流量置换、少量的金钱补贴或其他利益措施,和传统媒体达成少收费或免费的转载合作。但对于少流量、缺资金的小新闻网站而言,如果依靠在其他大网络新闻平台或报纸上拷贝新闻来生存,这种侵权做法将使得网站难以为继。

  记者从搜狐新闻频道方面也证实,长期以来,其内容转载授权工作一直不断加强,并不断与内容方签订相关版权协议,通过直接支付版权费、资源互换等方式达成合作。在《通知》发布后,他们在内部编辑会上对网络转载进行了再次强调,并重申了转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他们认为,对版权内容的使用不能仅为一时的一己之利,而应该为整个业界的生态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媒体的价值付出,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这都是维护正常有序的版权秩序的基础。

  而对于自身不生产内容的手机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而言,在经历了去年的版权风波后,也逐渐意识到了新闻内容的价值。其总编辑夏勇表示,今日头条越是快速发展,就越需要优质的内容,因此,与内容生产者签订版权协议,已成为推动自身快速发展的基础所在。

  记者了解到,目前今日头条已经建立了明确的版权机制,对稿源采取“先授权、后使用”、“未授权、不使用”的原则,积极发展与传统媒体的多形式合作,以体现对媒体版权的尊重。截至2015年5月,与今日头条有正式合作的媒体、政府和机构总计5000家,其中签约的传统媒体超过1000家。此外,头条号账号超过2万,每个账号都签订了入驻电子协议,版权约定清晰。合作的传统媒体涵盖大多数中央级媒体,省市级重点网站和报业集团,地方晚报、都市报,各类专业性和商业性媒体等。

  “《通知》发布后,今日头条内部的相关部门,比如媒体合作、法务等部门在第一时间就迅速进行了学习和研究。一方面是为了尽快吃透最新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也是检查自身的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夏勇说。

   举措:防范侵权行为于未然

  采访中,各新媒体平台纷纷表示,在日常版权内容的使用上都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腾讯、搜狐方面表示,对于极个别不规范的新闻来源,他们会在自查自纠中自主清理,同时会根据权利人的通知予以核实并清理。

  而今日头条方面,夏勇表示,“在对《通知》有足够了解后,我们内部向各相应的部门进行了宣讲,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相关政策,进而在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和落实。”除了对稿源严格把关之外,今日头条还建立了版权保护机制——一旦著作权人发现今日头条上的第三方媒体有违规使用其稿件的情况,通过今日头条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后,今日头条的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违规内容作出处理,并且对侵权方作出处罚。除此之外,今日头条还在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未经许可转载等现象。目前,今日头条采用文本“消重”技术,一旦作者在今日头条首先发布了自己的文章,那么,在今日头条的平台内,其他作者就无法发布与之相同的文章,从而使得未经许可转载等行为大幅下降。

  尽管各主要新媒体平台的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仍然有不和谐的声音传出。5月27日,南方都市报社对外发布的反侵权公告引起了社会关注。公告指出,近期仍有不少移动客户端、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平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其书面授权许可,擅自转载其报社的作品。为此,该报社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发出该公告,明确了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南方都市报社及其员工的原创内容的,必须事先取得书面授权,并罗列出今年5月10日-17日,某新闻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原创新闻作品的名单,谴责这一侵权行为。

  此事件发生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传统媒体勇于维权的做法。她表示,国家版权局注意到已有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众多媒体响应《通知》,发布反侵权公告,向网络转载侵权说“不”。对此,国家版权局表示支持和鼓励,并将进一步加大对规范网络转载的监管力度,将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即将启动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重拳查处一批网络转载的侵权案件。

  一些微博网友也对此举表示支持,希望通过强化版权保护规范新闻传播秩序。

   问题:海量授权获得难

  随着国家版权局等各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版权执法,网络整体版权秩序已经在逐渐建立和完善,但一些网站表示,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

  腾讯方面表示,一些传统媒体自身在稿源标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的稿件并非传统媒体原创,但在这些媒体的官网上并未注明;另外,一些传统媒体内部往往既有报纸、杂志又有新闻网站,其内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授权和限制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导致对外授权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

  还有网站新闻频道负责人认为,新闻性内容对时效性要求很高,对于非长期合作的媒体之间,如果严格按照双方签署授权协议才能获得授权的方式,协议的谈判和签署过程冗长而繁复,无法保证内容的快速获取。也有一些网站负责人提出,互联网上的内容经过多次转载后,源头已经很难寻找,尤其是对于个人原创作者来说,大多数人都是以网名发布,并未留下联系方式,给授权的获取带来了很大难度。

  搜狐新闻方面建议,在版权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希望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能协调统一、集中进行与各媒体及内容方的集体授权及协议签订,以促进海量作品的授权与使用。此举可以带来很多沟通上的便利,减少成本;另一方面,对于规范中小网站网络转载行为也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从而在更广的新媒体范围内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并逐步建立健全授权使用付费机制,最终实现多方的合作共赢。

  就监管角度而言,治理网络转载侵权也面临着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段玉萍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就表示,“法律已经很明确地规定网络媒体转载要经过权利人的授权,但网络媒体使用的是海量信息,传播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权利人也非常多,这种传播方式,不仅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保护带来挑战,也给版权部门的监管带来挑战。”

   探索:尝试建立快速授权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已经有机构作出了探索性尝试。就在《通知》发布后第二天,一款名为“创作客”的“个人版权银行”产品应声面世。“创作客”以微信公众号的形式,为个人创作者提供从作品管理到授权交易的一整套服务。任何人只需要关注“创作客”公众号就可以立即开通“个人版权银行”,并通过导入个人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云存储、优酷土豆等平台上的原创内容,在“个人版权银行”中进行授权交易,从而获得应有的版权收益。媒体只需要扫描个人的二维码进入“个人版权银行”就可以购买需要的版权内容。这一产品利用微博、博客、社区等个人原创内容发布和流通的渠道,希图在原创作者和媒体之间建立版权内容授权的“绿色通道”,降低授权成本,提高授权效率。

  据“创作客”的开发和运营机构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同时还在研发一款面向互联网媒体的版权在线授权产品,名为“版易宝”。对于媒体来说,使用“版易宝”产品,可以快速在自己的网站或手机APP上建立起授权功能,自行设定授权规则,确定授权价格。其他媒体机构在浏览该媒体的网站或使用手机APP时,如果对某条内容有转载需求,就可以立即使用授权功能,按照该媒体的要求以免费或付费的方式获取该内容的使用授权。在这一过程中,媒体之间无需事先签署授权协议,也不需进行电话联系,一旦产品实施,就可以实现快速授权。

  《通知》下发后,汉坤律师事务所也发文表示,《通知》虽然没有改变《著作权法》本身的架构,但对中国媒体行业的发展以及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关系而言是有很大影响的。面对随之而来的谈判成本以及许可费成本,网络媒体是否有能力承担,又能否与传统媒体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网络媒体在强势的话语权下,能否通过资源的集合生产出具有广度、深度的优质内容,都将成为接下来业界关注的焦点。

  而《通知》发布后,虎嗅网认为,新媒体或将迎来新一轮成长。新规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对版权的保护,受益的是内容生产者,话语权的增加,至少为它们带来了可以议价的可能性。而对于生产优质原创内容并且不容易产生纠纷的自媒体,未来对网媒的吸引力会增加,而这种改变势必会激励自媒体新一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