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第四期游泳救生员(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15.07.2014  18:41

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第四期游泳救生员(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高校体育院系、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必须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救助人员并持证上岗”等有关文件精神,并配合省体育局开展游泳项目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在赣州市开展全省第四期游泳救生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5米速度游(男20秒,女22秒),20米潜泳(不限时),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鉴定资格。

二、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2014年8月21日,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新体育馆

培训:2014年8月22日—24日,江西理工大学游泳池

(二)鉴定时间、地点:2014年8月25日(地点待定)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最新颁布实施的《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技能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认证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颁发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前请登录江西理工大学网站→ 江西理工大学→理学院→体育与健康→体育特有行业→《关于举办2014年赣州市及周边地区第二期游泳救生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下载、整理好以下有关材料,填写好后一并发往到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以电话方式确认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0日)。

      1.免冠蓝底彩色电子数码照片1张(要求:照片须重命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且与正式报名时所提交纸质照片同底,15-45KB大小);

2.《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表格一份;

3.《江西省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表》表格一份;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2014年8月之前参加鉴定未合格者,补考事宜由考生自行在培训基地指导下完成报名工作。

六、现场报到事宜:

(一)请参加培训、鉴定的学员携带好纸质报名表格(必须统一使用白色A4规格纸打印)及免冠蓝底彩色数码照片(1寸、2寸照片各2张),于8月21日到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新体育馆南区一楼主任办公室报到、缴费,并领取教材和相关材料。

(二)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的学员须在报到时提交纸质报名表格,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体育教研室,邮编:341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培训基地联系人:

白雪冰 联系电话:1397010127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费用:

1.培训费:初级600元/人(含上课费、器材租用费、场租费、教材费),由培训基地收取;

2.鉴定费:初级300元/人;

3.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不足40人转至下一批次)

附件:1.《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此表可复印);

2.《江西省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报名表》(此表可复印)

附件1.doc

附件2.doc

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