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女员工开双眼皮失败跳楼自杀 美容店老板获刑

07.09.2015  13:06

  整容不成反毁容,令在浦东新区芦潮港镇一家KTV工作的女员工小霞(化名)难以承受。在留下一封遗书称“挺不过去了……看医生也看不好……好难受……先走了”之后,她选择了跳楼轻生。近日,给小霞开双眼皮失败的美容店女老板周某因非法行医,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中年女子周某1999年来沪经营美容生意。2012年5月开始,她在既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在宝山区一个住宅小区内开设一家美容理发店,为客户进行双眼皮、鼻梁、下巴等面部整形手术,并提供上门服务。2013年8月,周某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遭到行政处罚,却并未收手,仍我行我素继续开展。

  今年2月23日,经一同工作的小姐妹介绍,小霞联系周某,让她上门开展双眼皮整形手术,收费1000元。术后小霞对整形效果不满意,遂到周某的美容店里咨询,被告知“一年愈合期过后就会好了”。回到暂住地后,小霞情绪始终低落,她在给男友的短信中流露出自杀的念头。

  5月22日晚,小霞与同事打了一通电话,诉说自己“双眼皮手术做得不好,难看,不想活了”,随后在家中割腕,所幸被及时赶来的好友救下。5月23日上午,悲剧发生,她从住处跳楼自杀身亡,留下一封手写的遗书,称“挺不过去了……看医生也看不好……好难受……先走了。

  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指出,小霞死亡属于多因一果,心理障碍导致的自杀是主要原因,周某无资质开展双眼皮整形手术是引发其自杀的诱因,周某的行为与小霞死亡之间具有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检察院指控,周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他人自杀的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民晚报记者孙云 金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