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终止妊娠规定引发网友热议

20.05.2015  11:30

  中新社合肥5月19日电 (潘利威)近日,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安徽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而这其中的第十五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终止妊娠”,引起了公众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