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军代表:尽快将“毒驾”纳入《刑法》处置范畴
10.03.2015 12:35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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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9日北京讯(记者 占伟) 自从2011年醉驾纳入《刑法》以来,全国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然而另一种更加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毒驾”,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呼吁,尽快将“毒驾”纳入《刑法》处置范畴。>>专题:“四个全面”强信心——2015全国两会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
说起“毒驾”的危害,周俊军代表形象地用数字来说明:“目前吸毒人员往往是青壮年,青壮年大部分有驾驶执照。去年公安部门查获的毒驾达到1.9万次,比2013年增长了99.4%,将近翻了一倍。”
周俊军认为,目前我国《刑法》还没有对“毒驾”的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查处时,只能以治安管理的手段进行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毒驾”行为的长期存在。随着科技的发展,鉴定“毒驾”目前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通过唾液检测技术,一分钟就可以鉴定出来。因此,周俊军代表建议,应尽快将“毒驾”纳入《刑法》处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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