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案庭审第四天:公诉方指控其巨额贿款转移境外

17.12.2014  11:34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叶景顺报道:15日10点,周文斌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庭审也进入到举证质证阶段。综合四日庭审情况,截至当日,周文斌否认绝大部分指控,承认收受校内各单位过节“福利”128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及港币10万元,承认收受3万元贿款和近2万元购物券、卡。当日,控辩双方,就公诉方提供的有关被告人周文斌的3份供述、2份亲笔供词,及具体细节一一质证,周文斌可以进行自我辩解。当日15时45分,审判长宣布结束庭审,次日继续进行。

  周文斌当庭再承认5名情人

  9日庭审现场,周文斌在受审过程中,承认其与沈某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称只知道对方在搞建设,坚称自己不知道对方为开发商。

  15日,在公诉方就周文斌的有罪供述举证质证过程中,周文斌当庭承认与陈(音)某、李(音)某、习(音)某某、徐(音)某、高(音)某共5人,存在男女关系。提及情人,周文斌不停搓手,情绪激动,并称涉及个人隐私。

  否认多项有罪供述

  当日,根据周文斌有罪供述,周文斌为支持情人沈某某投资做项目,共计花费850万元,分别来自基建老板和校内中层干部贿款。从在南昌市相思林酒店周文斌第一次与沈某某谈投资开始,周文斌先后在沈某某家中、格兰云天大酒店等地,每次以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装在一个黑色密码箱送给沈某某投资,沈某某投资涉及小型飞机投资等多个项目。针对投资分红情况,周文斌有罪供述里显示其与沈某某没有谈到分红,称不想给她太大压力。

  当日,根据周文斌有罪供述,周文斌用黑色塑料袋,从几十万元到百万元不等,先后多次给予秦某某650万元,用于东华理工学院南昌校区团购房项目工程。针对有罪供述,周文斌表示丝毫未见分红,否认有罪供述,并自称为资金运作能手,“南昌大学新校区要建起来需30个亿,政府当时只给了3000万元,我还是把南昌大学新校区建起来了,我自认为是资本运作的能手,要是真有2000多万元款项在手里,我可以投资赚到1个亿,我不可能甘冒风险,面临颗粒无收的情况进行投资。”并称有关沈某某的情况也一样,不符常理。

  公诉方表示,在有罪供述里,当时周文斌对秦某某所持项目前景看好,且多次表示“秦某可靠”,考虑到巨额现金不安全,银行需要实名制,投资项目成为最好的选择;关于沈某某投资所含风险,周文斌在有罪供述里曾经多次提到,但依然把钱给沈某某,这与二人情人关系也有关联。

  此外,针对周文斌贿款支出问题,公诉方表示除用于投资外,也用于家庭支出和境外转移,包括其姐姐、侄女、小舅子、儿子等。其中,周文斌曾多次托人给远在美国留学的儿子送钱,金额从15万元、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转移资金共计186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