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18.04.2014  09:35

江西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变更测算方法,并提高了补贴标准

    记者4月17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五部门15日下发《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对3年前印发的《江西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予以完善和补充。通知变更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测算方法,同时提高了补贴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最低补贴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最低标准为13元,农村最低标准为7元,分别提高了3元和2元。补贴重点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通知也明确了中止联动机制的条件: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

    根据通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计算方式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通知同时还规定,各设区市统计调查部门要及时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指数数据。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何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