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10.12.2014  20:59
        2014年,我厅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快速便捷的绿色通道作用,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机制,规范流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对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厅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厅信息中心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各业务部门、窗口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具体实施对应行业、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贯彻落实好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安排,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坚持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控,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业务信息5056条,比去年同期增长36.9%。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文件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发展规划信息、房地产财经信息和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统计数据、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等工作动态信息,以及面向社会、企业、服务对象等公共服务信息等。加快网站平台建设,引进专业人才,推进网上办公系统化建设。通过《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可以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行业管理信息可通过江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江西建设招投标、江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等网站查询。另外,还可以通过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和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和重要政务、业务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及其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较上年同比增长140%。其中,网上申请10件,信函申请2件,同意公开12件,依申请公开办结数达100%。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厅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2014年度我厅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撤销等行政复议决定数2 件。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四、全面推进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厅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将我厅承担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围绕“坚持依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主题,开展厅领导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公众参与”平台共收到“领导信箱”来信379件,“监督投诉”581件。制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清理非许可审批事项,并报省政府。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全面公开,较好地坚持了“房源信息全公开、分配过程全公开、分配结果全公开、退出情况全公开”等“七个全公开”。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根据实际,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标准、结果等信息公开,推进阳光征收、依法征收、和谐征收。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以丰富公开内容和载体为手段,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拓宽工作领域为方向,强化主动公开,淡化依申请公开,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把全厅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