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25.10.2016  01:33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应对我省离退休干部队伍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真正做到对离退休干部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让我省广大离退休干部安心舒心暖心。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情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规党纪。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要进一步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建设。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按照工作需要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适当工作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要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坚持深入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组织引导他们把作用向最能体现自身特点优势、最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领域聚焦。要加强对正能量活动的组织领导,着力深化认识、搭建务实平台、强化督促指导、落实经费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落实好企业离休干部待遇,坚持定期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医药费垫付,逐步提高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社会养老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明确将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危旧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提出探索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老干部、人力和社会保障、财政、文化、教育、体育、卫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