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转化为履职实践

16.06.2017  13:22

  6月14日,省政协十一届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10号)文件。省政协主席黄跃金主持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姚亚平、蔡晓明、李华栋、汤建人、刘晓庄、郑小燕、胡幼桃、孙菊生、陈俊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办发〔2017〕13号文件和赣发〔2017〕10号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新思考新观点新要求,总结了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成功做法和实践经验,针对如何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提出了一系列新内涵、新要求,是今后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内涵、新要求,深刻理解“协商式监督”的性质定位,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强调,要着力抓好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真正把文件精神转化为履职实践。要把握定位,坚定正确方向;突出重点,坚持精准聚焦;明确主角,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强化保障,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民主监督工作,要围绕“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市县落实‘河长制’情况”“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四个课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