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

13.07.2016  11:09

  为扎实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我厅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

  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省“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通过优化申报筛选方式,公开评审标准,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时效性。申报示范项目应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

  各县(区)财政局于2016年7月10日前,向设区市财政局报送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PPP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