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11.10.2013  15:32

我省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凝聚齐抓发展环境共识
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监察厅日前决定,从9月下旬起至12月底,针对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凝聚全省上下齐抓发展环境的共识,积极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要全面查找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找的问题为导向、以有效整改为目的、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以严格工作责任为保障,集中整治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增加企业负担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明显成效。

  在行政审批方面,重点解决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仍以核准和备案方式“放事不放权”,或一放了之,放弃监管;审批项目不纳入行政服务中心,不纳入办事大厅;规避网上办理、事后补录;并联审批组织协调不力,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审批效率低下,“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

  在窗口服务方面,重点解决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不落实,尤其是“一站式”办理不落实,企业群众两头跑,既跑窗口又跑部门;一次性告知不落实,限时办结不落实,企业群众反复跑;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等问题。

  在企业负担方面,重点解决重罚款、轻服务,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下达罚没指标,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涉企收费不合法不合规;指定中介机构,指定产品,与中介机构相互利用,谋求部门和个人利益;强制企业参加协会、培训、评比、展览,摊派订阅报刊等问题。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及其相关中介机构、学会、行业协会,要针对三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开展自查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采取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暗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在督查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从快、从严查处。要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迅速部署本地、本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实效。要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对主动查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走过场的,要严格问责。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791-8623123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