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全程监督行政执法

15.12.2015  22:03
  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立足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业特点,注重“抓早抓小”,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跟进力度,切抓好“立案关、监督关、回访关”,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事中管控、事后跟踪“三项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加强执法监督,防范执法办案中的责任风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紧盯立案关,推行案前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制度。对政府、人大、政协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在立案的同时,由承办案件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备件进行备案,纪检监察部门认为应该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处理全过程或分管办案的领导认为有必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的,纪检监察部门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取证,对办案人员在廉政、行风、效能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着重对案件线索的审查,防止发生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等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关,推行案中重要环节监督和审核制度。对一般程序案件的办案效能和办案结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执行办案规定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障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行政处罚有畸轻畸重、避重就轻等情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案件廉政审查,调查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确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公正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做好回访关,推行案件终结回访制度。每个案件办理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法制部门进行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从工作作风、办案程序、执法水平、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及时了解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被处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
  通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促进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形象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