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通知部署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检查验收工作

16.08.2016  19:06

近日,江西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残工委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制定的《江西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检查验收细则》要求,做好动态更新检查验收工作。 《细则》要求,动态更新数据质量验收工作采取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逐级抽查的方法进行。上一级验收不合格的资料予以退回下一级,被退回单位应对所有登记表重新复查,查改后重新上报,上级单位重新抽查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同时,该《细则》还规定了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的验收方法和抽取样本数量,规定了验收标准和误差率,对各地验收进度也明确了时间要求。目前,江西各地正在按这一文件要求推进动态更新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