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强化消费者法律意识

29.08.2018  11:22

    随着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随之增加。由于农村消费者普遍面临消费知识欠缺、辨真识伪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不法经营者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农村消费市场环境混乱等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使农村消费者品质消费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为服务广大农村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西省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江西实际,认真准备,有效落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活动呈现以下特点:

一、 迅速动员、精心组织

省消保委收到中消协《关于做好 2018 年消费教育工作暨开展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活动的通知》后,迅速反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方案。各地市精心组织 , 大张旗鼓地与不法商家 争抢 宣传阵地,在农村集贸市场、社区等场所办讲座、搞调查、放视频、发资料、讲案例,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得群众称赞。

省消保委在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举办了江西省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启动仪式,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消保委等有关单位参加。活动重点围绕与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品和农资产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实物、教授村民如何辨别真假商品、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当天就有 200 余农村消费者进行了现场咨询。

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

(一)深入社区进行宣传 。景德镇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结对帮扶第一工作队、市药品零售协会深入经公桥镇经公桥村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教育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引导村民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活动当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22 件,调解消费纠纷 4 件,散发《消法》《办法》及各类宣传资料 218 份,提供咨询服务 67 人次。

(二)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

吉安市在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农资知识,现场为烟农答疑解惑,既方便了农民群众,又切实宣传了法律知识,更是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青原区局、区消协还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节,在人口密集乡镇的商品批发市场举办现场咨询,通过咨询服务、公布侵权典型案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解疑答惑。

(三) 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宣传。

鄱阳县消协组织了 4 个部门单位和 15 家企业,在饶丰集镇举行了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活动。现场散发了法律宣传画册 3500 余份,各企业分送优质产品 32 件,还为消费者上门免费修理了一台空调。瑞金市联合林业局、农粮局、果业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轮流到瑞金市各乡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 普及农村消费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现场组集中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发放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手册 260 余册,发放各类宣传单 3000 份,解答商品真伪辨别常识等问题 30 余个,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防范消费风险。

(四) 结合扶贫工作进行宣传。

景德镇市深入帮扶对象家中提供消费及维权知识,为帮扶对象送上防暑药品,了解帮扶对象近期生产生活情况,解读和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瑞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精准扶贫挂点村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上门走访宣传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告之近年来发生的农村消费陷阱及典型案例,提醒村民科学理性消费。

(五) 组建志愿者队伍进行宣传。

瑞金市依托村委会,在各村选取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热心于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农民朋友,给予他们相关的宣传资料和书籍,定期进行相关培训,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教,影响周边的农民朋友,帮助他们逐步形成科学、理性、安全消费观念,做到明辨事非,自觉抵制各种欺诈性宣传,增强依法维权能力,并对他们发现的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线索及时反映到有关职能部门,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消费教育是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和生产方式,摒弃盲目消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和生产方式的有效途径,全省消保委(消协)正在奋力实现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一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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