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哟! 这人不是常在路口设伏碰瓷的吗?

17.02.2016  11:03

  一张疑似交通事故的图片,在警察们的朋友圈火了,照片里面的伤者,居然是全市交警的“老熟人”……

  事情是这样的,2月10日(大年初三)下午5时许,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华立辉接到报警,抚生路与建设路交会处发生一起汽车撞倒一名手推轮椅行人的交通事故。当华立辉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准备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被撞的这名伤者竟是“老熟人”。

青云谱交警留存的徐某此前碰瓷的照片。

   行人过马路被车撞“出事

  2月10日,民警华立辉接到报警,抚生路与建设路交会处发生一起行人和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据面包车车主称,他驾车途经路口时,一名行人推着一辆轮椅步行过斑马线,“不知道怎的,就撞倒对方了。”这名行人撞车倒地后,表示“很受伤”,向车主索要1000元医药费。迫于无奈,本想私了的车主选择报警求助。

  见着眼前这个略有口吃,身上有文身,扶着一辆轮椅的“伤者”,华立辉一眼就认出对方是碰瓷的“老熟人”徐某。徐某此前碰瓷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市区的中山路、二七路、解放路一带。在那里,他多次以“撞车倒地”的方式,向车主索要钱财。一来二去,不少民警对他都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至于他的“业绩”下滑厉害。

  一段时间后,徐某又转战青山湖区一带。但是也因为那里的交警警惕性高,导致碰瓷难得逞。没想到现在又改到城市近郊区开展“业务”,不料大年初三刚一开工,就又被交警华立辉给认了出来。

   民警当场拆穿男子碰瓷伎俩

  “原来我就处理过与他有关的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所以对他有印象。”华立辉回忆,去年9月,“伤者”徐某也是利用一辆手推轮椅,在建设西路口与一辆小车发生了轻微剐蹭。当时,他也是佯装受伤倒地,以身体作肉盾,硬是向车主索要800元医药费。而根据当时现场监控视频来看,徐某在撞车前的瞬间自己慢慢摔倒在地,明显是碰瓷行为。

  此次又见到这个“老熟人”,且对方赖在地上不肯起身,为了稳妥起见,华立辉一边调取路口监控录像还原事故现场,一边帮着这个“老熟人”回忆过去的“故事”……说着说着,徐某眼看要被拆穿,有些不好意思,趁着众人不留神,溜了。华立辉说,这个碰瓷手法老道的徐某,已经是南昌交警圈里的“名人”了。一旦有民警出现场,发现“伤者”是徐某,那他再老道的伎俩也不可能得逞。

   监控力证徐某是碰瓷老手

  尽管徐某人不见了。但人过留影,路口的天网视频还原了他当时与面包车相撞的经过,不得不说,徐某碰瓷的手法很老练,也很老套:还是推着他手中这辆轮椅,借着轮椅遮挡,慢步经过路口时,故意往已经减速的面包车头倾倒;在相撞的一瞬间,徐某“机警”地倒地,成功酿造了又一起轻微交通事故。

  看完了以上内容,我们总得长长心吧。如果真碰到碰瓷,怎么办?“当然是不要私了了。”青云谱交警大队民警陈鹏说,徐某也曾经在该大队辖区里上演“假摔”,企图敲诈车主;不过最后被交警识破未能得手。发现疑似这种碰瓷的事故,车主首先要选择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而让对方得逞。这样反而助长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一定要相信我们交警,会力争让这种碰瓷老赖没有任何生存空间。”陈鹏说。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在心虚胆怯之下,往往终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好放弃“索赔”。广大车主也可以在车上装上一部行车记录仪,这样也可以用证据戳破对方碰瓷真相。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碰瓷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文/图 陈鹏 记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