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家政服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13.06.2014 12:19
本文来源: 商务厅
(赣商务服贸字[2014]201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2013年江西省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赣商务财字〔2014〕139号),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江西省家庭服务培训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406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任务,并请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报告。
省商务厅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791-86246540
省财政厅 经济建设处 0791-87287591
附件: 2013 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指标分配表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5月30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13.06.2014 12:19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