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家政服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02.07.2014  16:45




  (赣商务服贸字[2014]201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2013年江西省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赣商务财字〔2014〕139号),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江西省家庭服务培训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赣商服贸字〔2013〕406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任务,并请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报告。


  省商务厅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791-86246540


  省财政厅 经济建设处            0791-87287591


  附件: 2013 年江西省家政就业培训指标分配表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5月30日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